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认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认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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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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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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