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
广大市民:
为方便百姓群众办事,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祁政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22年10月1日起,可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土地使用权手续。
特此公告。
(一)办理条件: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属于拆迁安置且符合国有划拨供应方式的,虽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
(二)办理流程: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划拨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证以及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意向书等资料,向祁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三)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2023年1月31日前申请办理的,按照土地评估价的50%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23年2月1日后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的,按照申请时出让土地评估价的55%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24年1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的,按照申请时出让土地评估价的60%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欢迎广大市民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区10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46-3259937.
祁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7日
来源:祁阳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