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高空抛物事件颇发,并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6月19日,在江苏南京,一放学回家的10岁女孩,被高空抛物砸中头部,血流如注被紧急送医,好在及时抢救了过来。
6月22日,广东深圳一女孩在出地铁口时,被从上方飞来的不明物体砸中,头部立即鲜血直流。
以上两个还算不幸中的万幸,7月2日,贵阳市一小区10岁男童高空扔出灭火器,造成一名女子被砸中而身亡,无形中更是毁了一个,甚至可能是三个幸福的家庭。
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在媒体大肆报道,网民大举关注的情况之下,高空抛物现像似乎并不见有所收敛,还有愈演愈烈的迹象:7月22日,在济南一小区,有人从楼上扔下一把菜刀两把尖刀!
难道他们不知道高空抛物,不但不道德,更是十分危险,而且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么。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都是什么心理在作怪,作者沉思良久,倒是找到了几条原因。
一懒惰+心存侥幸的心理
这必须是排第一位的因素。现在高楼越来越多,很多住高层的人一旦上了楼都不愿意再下去。可是垃圾又不得不扔,特别是到了夏天,放在屋子里那味道的确一言难尽,于是就有个别人,为图省事,趁人不注意时,把垃圾往窗外一扔了事。
这种人,往往对从高空抛物可能造成的后果,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别人也在扔,又不是只有我一家,这么多人扔了也没出事,就我这么倒霉?他们多少还有些羞耻心,会寻找各种理由来粉饰这种行为,并用法不责众来安慰自己。
作者说:生命在于命运,懒惰也是种病,该治治了。
二缺少道德教育+老子天下第一的心理
与第一种不同,第二种人对高空抛物的行为,没有半点觉得不好意思的,扔起来大大方方,毫不遮掩,想扔就扔,也不一定攒成一包扔,可能边吃边扔,什么香蕉皮,香烟头,果核什么的,或者看见什么碍眼的,直接扔就完了,只要自己觉得方便就行。
这种人,一般都自我为中心,内心极度膨胀,好像这天下他最厉害,窗外就是他们家垃圾场。我只能说,这样的人应该是从小缺少道德教育,对自己非常宽容没什么要求,他们不单高空抛物,到了其他公共场合,也会任性行事,视规则如无物,任意践踏破坏,还以为理所当然。
作者说:缺德不是件小事,害人终会害到己。
三对法律缺乏敬畏的心理
以上两类人都有种心理,认为如今的法律条文,还管不到他们乱丢东西。
在《侵权法》中,倒是有关于高空坠物的相关规定,不过一来它管的是坠物,二来它是民事法,大不了陪些钱的问题。因此,仍有不少人敢于顶风抛物,他们会有这种想法,我又没故意想要砸人,如果发生了什么只是意外,法还管意外了?从中,作者又能看出,这些人对他人,对生命的漠视,简直到了令人齿冷的地步。
然而事实上,若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作者个人观点,并非只有民事索赔一条道路,因为这些人的行为,几乎涉嫌刑事上的间接故意了——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如果真的能够认定,他就要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作者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晓愈观点小结: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一分子,今天你是一个高空抛物者,明天你也会是个行人,将心比心,推己及人,首先从自己做起,成为一个有道德守法的公民,这个社会就会越来越文明安全,它也最终会惠及到你,以及你身边的亲朋好友!
最后,希望不要再看到类似高空抛物伤人的事件了,愿我们都平平安安出门,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