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离婚起诉是去哪里(离婚起诉在那个地方)

离婚起诉是去哪里(离婚起诉在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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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列表:

  • 1。离婚去哪起诉
  • 2。离婚去哪起诉?
  • 3。离婚诉讼去哪起诉
  • 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向哪里起诉离婚,应根据下列情况判断:

    1.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一般会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盐排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3.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身份证原件经查验后退还原告;

    2、夫妻关系证明,一般能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可以附财产清单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1077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去哪起诉?

    离婚起诉地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去哪里可以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向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选择其他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1.另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直接向对方现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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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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