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问法定继承人配偶有没有份额的问题。本文对法定继承人配偶的标准进行分析,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有问题直接联系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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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继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被继承遗产的配偶是否有份额,需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1、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继承或遗赠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继承已故父母遗产的,双方各有一份。
2.父母留了遗嘱表示只由自己的子女继承,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即已故父母在遗嘱中已表明某项遗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已确定某项财产只赠与丈夫或妻子,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一方配偶接受的遗产和赠与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继承的遗产不归另一方共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合法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内继承的遗产与配偶有关系吗?
不一定有关系。婚后子女继承的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不得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的想法不符,所以如果这些人去世,他们的遗产很可能会与自己的意愿相差甚远,从而使他们因为对法律的误解而失去了独立处置遗产的权利。
一、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表》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房地产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负有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配偶有继承权吗?
继承配偶有一份。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方,夫妻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继承按以下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丈夫继承父母遗产,妻子有份额吗?
丈夫是否继承父母遗产,妻子有份额,应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丈夫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是继承的一份;
2、丈夫通过遗嘱继承,应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妻子没有份额,但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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