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代位继承的原理(代位继承的含义是)

代位继承的原理(代位继承的含义是)

本文章主要讲述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概念和构成要件),本网站主要提供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律知识分享平台

一、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是 标准继承 对称是指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已故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他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被继承人是指其死亡后,其合法财产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享有和分配的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替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

直系血亲是 旁系血亲 对称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根据 走出你的身体 还有 脱离自己的身体 “曾曾祖父母”原则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的下一代亲属,包括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及其子女、(外)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划分直系血亲的依据是血缘的远近,没有男女之分。父系和母系属于直系血亲。

第二,代位继承的发生

(1)时间条件

代位继承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主体条件

1、第一个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没有代位继承。民法典规定: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仅当被继承人死亡而无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时。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3.代位继承,直系血亲,不受代数限制。

4.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出生;被继承人的生身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继承份额

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分。

(4)限制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有较多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配给遗产。

第三,一个简单的例子

A有房,有两个孩子,B和C. B比A先死,B有个儿子D;C有孩子e和f,A去世后不久C去世,房子如何分割(没有其他继承人)?

A死亡,继承人B先于被继承人A死亡,D作为B的直系血亲,可以取得代位权,有权继承B应继承份额的50%;c可以再拿50%。e、F作为C的继承人,有权继承C应继承的部分,每人应继承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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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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