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工伤保险赔付标准)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工伤保险赔付标准)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法律主观: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清单

法律主体性:

您好,以上问题回答如下: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金待遇。医疗康复治疗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规定治疗期间的工资。

伤残津贴包括一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

死亡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是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回答,请参考。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法律解析:工伤职工治疗康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35%和实际住院天数计算确定。

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市、县以外地区治疗或康复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参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或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市、县以外地区治疗或康复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参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每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六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要求退出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其伤残津贴高于按规定计发的基础养老金的,按伤残津贴标准发给基础养老金,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基于目前的资料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仔细参考!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浙江省职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1个月。二、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6个月。三、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按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员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残疾职工的月伤残津贴;(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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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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