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离婚是不是也在结婚登记处办(离婚是在婚姻登记处吗)

离婚是不是也在结婚登记处办(离婚是在婚姻登记处吗)

离婚是去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处【法律分析】: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离婚是去民政局还是去婚姻登记处?

【法律解析】:只能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基于目前的信息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仔细参考!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离婚是登记结婚的地方吗?

不可以,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都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一定要在婚姻登记地吗?

不可以,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都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离婚应该去原婚姻登记处吗?

如果你已经离婚了,你需要离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和华律一起了解一下民法典离婚吧。com边肖。一定要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吗?
1。民法典一定要去婚姻登记地吗?
不一定。协议离婚,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诉讼的原告必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到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已经有了就需要离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和华律一起了解一下民法典离婚吧。com边肖。一定要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吗?
1。民法典一定要去婚姻登记地吗?
不一定。协议离婚,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诉讼的原告必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到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只能在婚姻登记处起诉离婚吗?

没有必要在婚姻登记处起诉离婚。结婚登记地不是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出。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他的住所地不一致,他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一方提起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有必要在注册地办离婚证吗?

离婚不是非要领证不可的地方。办理离婚的地方一般是户籍所在地。

可以是男方住所地,也可以是女方住所地,不是必须领结婚证的地方。

夫妻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法律知识分享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yxv.cn/355712/

作者: 注册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