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婚姻法律常识有哪些(婚姻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婚姻法律常识有哪些(婚姻法律知识大全资料)

婚姻有哪些法律知识要点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

关于婚姻的法律知识要点有哪些?

1.结婚离婚都是自由,妨碍自由会受到惩罚

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及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人无视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包办婚姻。

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和落后观念的刺激,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的数量越来越多,拐卖妇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也表现为多种形式,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再婚自由,干涉男方落户女方家,等等。
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严重干涉婚姻自由的,将受刑法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婚姻合同法无规定,纠纷处理难
婚姻合同引起人身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不保护婚姻合同,不强制执行。

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可以不经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因此,如果订婚一方到法院请求法院保护或解除其“未婚配偶关系”,甚至要求强制履行“婚姻义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赠与的财产应当酌情返还
解决因订婚引起的正常财产纠纷的一般原则是:(1)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包括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当酌情返还;(2)订婚期间,受赠人可以拒绝返还双方一般的经济往来或价值较低的赠与。
“青年补偿费”得不到法律支持
所谓的青年补偿费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支持。当然,如果因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绝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骗取财物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现实生活中,一些犯罪分子通过相亲、订婚等方式骗取当事人的财物。对此,一旦发现,不仅要将骗取的财物返还给受害人,还要对行为人给予一定的制裁。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此,如果行为严重,将受到刑法的惩罚。
第三,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结婚吗?
大部分人都把一场盛大的婚礼当做婚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婚礼不领结婚证并不是合法的婚姻。
结婚登记是必须的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领了结婚证就等于确立了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婚姻登记是合法有效的结婚程序。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姻就成立了,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即使双方都认为是夫妻,包括婚礼、同居、财产分割,这些都是法律不承认的,当然也不能享受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四、登记结婚要过几道坎?
结婚是人生大事。在结婚过程中,结婚登记是最重要的环节。那么登记结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申请结婚登记
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在申请结婚登记时持下列证件:
(1)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载明本人出生日期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的证明;
(3)离婚后申请复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四)开展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必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5)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在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登记的,还须持有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教你一招:如何补办结婚证?
领结婚证不容易。丢了真的很头疼。

其实没必要头疼。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坏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认定婚姻关系。”因此,他可以申请夫妻关系证明书,而不是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5。结婚也要符合条件。不合格的法律禁止
结婚不仅要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当事人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呢?
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这是我国关于结婚年龄的基本法。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结婚的中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法律也允许有特殊规定。比如,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适当降低结婚年龄,但结婚年龄不得早于男性20岁,女性18岁。

同时,由于一些相关因素,一些行业对行业内人员的结婚年龄也有特殊要求。比如民航飞行员(包括飞行、驾驶员、通信、机务、机务等。)因工作需要应适当提高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6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4周岁;解放军士兵在服完现役之前是不允许结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允许结婚。这些特殊规定值得我们注意。

同性及几种近亲属禁止结婚
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结婚必须是“一男一女”,但婚姻法在很多地方都提到了“结婚的男女双方”。基于此,我们认为我国法律不允许同性婚姻,婚姻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
近亲结婚的危害在这里就不用说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结婚的近亲属范围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具体来说,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侄辈、姑侄辈、叔侄辈、姑侄辈等。
特殊疾病禁止结婚
目前,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
(1)麻风病和性病尚未治愈的;
(2)严重遗传性疾病;
(3)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痴呆等。
6。近亲结婚需要区别对待,能不能结婚还有待阐述
近亲不能结婚,但这只是一般的规定,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详细说明。

不能生育的堂兄妹可以结婚
公婆到底能不能结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婆是姻亲关系,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不存在近亲结婚对后代的伤害。所以,同辈公婆之间的婚姻,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而不同代的公婆之间的婚姻,比如丧偶的媳妇嫁给公公,在一般人心中就是典型的乱伦。

婚姻法

1.婚姻法常识婚姻法常识1.10婚姻法常识必须知道的10个婚姻法常识有哪些如下:1。结婚年龄: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2.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财产,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处理机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7.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分割或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原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9.儿童监护权:对于两岁以下的儿童,监护权一般属于女方;对于两岁到十岁的孩子,监护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来确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因素;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监护权一般根据孩子的意愿决定。10.子女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儿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保育费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直到孩子18岁。2.婚姻法知识【章节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规范。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章节名称】第二章婚姻第四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任何第三者不得干涉。

第五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应该鼓励晚婚晚育。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患有麻风病而未治愈或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第七条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第八条结婚登记后,经男女双方同意,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章名】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九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条夫妻双方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第十一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和干涉对方。第十二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第十四条夫妻有互相赡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第十五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禁止溺婴和其他伤害婴儿的行为。第十六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第十七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第十八条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的权利。第十九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伤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二十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

必须知道的十二点法律常识?(婚姻和家庭事务)

1.父母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2.你有权探望你的孩子,不需要赡养费;3.去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离不开的婚姻;4.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不分居也可以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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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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