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婚姻民法典(婚姻法1079条完整内容)

婚姻民法典(婚姻法1079条完整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怎么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如何解读第十条?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给给付方造成困难的。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公平、公序良俗原则是什么?

首先,婚姻法第二司法解释没有这一条;其次,公平、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利益,以社会正义和公平的理念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公共秩序是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是指良好的习俗,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普遍道德。

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未同居”?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表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但没有“长期吃、住、行,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两点质疑

1.按照条款的原解释,法院应该支持返还彩礼,当然是全部。但结合实际情况,也可能存在彩礼支付方产生的其他费用,返还彩礼需要扣除的部分。

2.双方是否同居,对是否返还彩礼没有影响。

本解释仅规定了双方办理的婚姻登记。第(2)款是因为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第(3)款自然对共同生活没有限制。不同居的符合第(2)款的要求,同居离婚的自然符合第(3)款的要求。这是一个自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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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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