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主要讲述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的基本分类),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了解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的基本分类):
一、题材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客体。商业销售合同中的特定术语,标的物是指销售合同中所指的客体或商品。比如房屋租赁,标的物是房屋租赁关系,标的物是出租的房屋。主体和客体并不是永远共存的。合同必须有标的物,但不一定是标的物。在提供服务的合同中,标的物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标的物。
二、标的物的基本分类
1。有形财产,是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等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经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品;
2。无形财产是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经法律允许流通,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是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和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惩戒和中介行为;
4。工作成果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反映履行行为的有形或无形的东西。
第三,标的物瑕疵的种类
1。价值缺陷
价值瑕疵往往出现在作为艺术品的标的物的买卖中,如中国画上的水渍、虫咬、古瓷器上的裂纹等。,会导致标的物价值的损失或减少。
2。效用缺陷。
标的物的效用包括通常效用和约定效用。通常效用是指根据标的物的性质所应具备的效用,如电视接收、冰箱制冷等。如果主题没有通常的效用,它就是有缺陷的。
约定效用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的特定效用。比如约定交付的电话具有录音功能,交付的电话不具有录音功能的,具有接听电话的一般功能,具有电话的通常效用,但不符合约定的特定效用,其交付是不适当的。
3。保证质量缺陷。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的保证表现在其提供的产品介绍、质量说明书等资料中。
买方信任这些材料,并据此确定价格和订立合同。如果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出卖人的保证,则出卖人未正确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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