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裸泳如何处罚
在游客众多的游泳池里裸露身体,惊吓、打扰其他游客,已经涉嫌违法。故意在公共场所暴露自己,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自己,情节恶劣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习惯了“情节恶劣”,公认有以下标准:(1)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2)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3)向异性或未成年人裸露身体;(四)在重要区域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的;(5)裸露身体,致使被害人受到惊吓。这些裸泳者基本符合第(四)条的标准,自然涉嫌违法。
其次,裸泳有违社会公德。羞耻心是人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而裸泳者越过了道德底线,污染了别人的视野。人有两种属性,一种是自然属性,一种是社会属性。在自己家里裸体可以,这是个人之间空,但绝对不可以在公共场所。有些人在户外玩耍时突然看到裸泳者,心理准备不足,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精神残疾人、精神病患者、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随着天气转暖,很多人喜欢在清凉的河水中一展身手,这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你在自由游泳的时候,不要妨碍别人户外活动的自由,因为社会是有规则和底线的。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