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离婚手续要先办什么(办离婚手续要准备什么)

离婚手续要先办什么(办离婚手续要准备什么)

本文章主要讲述办理离婚手续前应该做些什么(离婚前要办什么手续),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

本文章主要讲述办理离婚手续前应该做些什么(离婚前要办什么手续),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了解办理离婚手续前应该做些什么(离婚前要办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您好,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物料搬运。离婚协议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已签署的离婚协议。

2.离婚协议。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要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否则无法办理。

3.双方应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大陆居民,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我的律师提醒我,国家现在实行“跨省”试点。如果你们双方经常居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非本地户籍的当事人可以持居住证一张,户口簿和身份证双方,在居住证发放地申请离婚登记。

4.注意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

5.注意冷静期后的复习。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的律师特别提醒我,离婚有两种方式,除了协议离婚,还有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外国人,情况会略有不同。具体建议咨询律师。

[补充材料]

跨省婚姻登记:

(1)试点地区。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四省实施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试点,江苏、河南、武汉、湖北、陕西Xi安实施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试点。

(二)试点期。试行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3)试点项目的内容。

试点地区暂时调整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和第十条第一款关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常住户口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持一方出具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要做哪些准备?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经协商,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第二种方式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与起诉离婚相比,协议离婚耗时更少,花费更少。所以协议离婚是离婚中的首选。但是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第一份证件材料,身份证。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去民政局,同时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明材料,户口本。户口本可以证明当事人属于民政局管辖,是当地居民。

第三个证明材料,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到原来领结婚证的民政局,带上身份证,就可以补办结婚证了。

第四份文件,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并写入。

第五张证明材料,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或者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时候,要几十块钱,由民政局来拍。

离婚需要先准备什么?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持时,离婚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都很重要。离婚前的准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相关证据的收集;第二,家庭财产的保护;第三,好的夫妻协议,虽然不一定能达成,但尽力而为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诉讼经验,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是,法院是围绕“证据”来审理案件的。没有证据,往往“有理却打不赢官司”。所以起诉前围绕自己的主张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导致“欲速则不达”。一方打官司后,另一方往往会风闻,转移家庭共同财产。所以在起诉之前,不要打草惊蛇,先悄悄收集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认股权证的收缴、相关财务报表的收缴、存折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对方股票市场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视频等。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提交离婚登记的文件和材料。

l、户口簿、身份证

2.双结婚证

3.双重离婚协议

4.两项活动各提交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扩展信息:

涉外离婚程序

一、经办机构

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机关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加工条件

1.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

3.原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

4.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必须共同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关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需携带的材料

(1)国内缔约方应携带: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含复印件)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应当用中文书写。

(2)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应携带:

1.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含复印件);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

(3)华侨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

描述:

1.还应提交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2.办理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已注销的结婚证复印件。

离婚前需要做什么?

离婚前,注意这些准备:

1.咨询律师。

专业的离婚律师可以针对你的自身情况提出一些建议,给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

比如,有些情况下,准备离婚时带着孩子搬出房子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不咨询律师也可能不知道原因。

2.复制证据,列家庭财产清单。

然后在摊牌之前,把家里所有的文件翻一遍,把能找到的文件都复印一份。

另外,别忘了检查家里的电脑,因为电脑里可能有重要的财务信息来源。

3.找出配偶的准确收入。

4.建立自己的储备。

你需要承担自己的生活,甚至抚养自己的孩子。有了一定的金钱储备,才能从容面对未来的生活。

5.在照顾孩子的同时,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

离婚案件中,除了当事人,孩子受害最大。所以,即使正在离婚,也不要在带孩子的采访中和配偶吵架。

当然,你不应该为了不伤害孩子而选择不离婚,因为粉饰的和平是可以被孩子看穿的。勇敢面对问题是对孩子的正面教育。

离婚前该怎么办?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爱情已经干涸,感情不复存在,离婚就成了夫妻之间最后的选择。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都很重要。离婚前的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收集相关证据。

2.保护家庭财产。

3.对孩子生活和学习的安排。

第二,选择离婚的方式。

目前,解除婚姻有两种方式:

1.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的婚姻可以自动解除。终止婚姻只有三种可能:

1.协议离婚。

2.离婚诉讼。

3.配偶一方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在我们国家,传统意识很强,一般情况下,一般人都不愿意把夫妻纠纷告上法庭。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出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得到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

当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法院解决。采用哪种方式离婚,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第三,围绕自己的主张收集相关证据。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他们没有诉讼经验,也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都是围绕“证据”展开的。没有证据,往往是“无理取闹”。比如家暴证据:有伤情照片、电话或者派出所笔录,或者居委会证言、体检文书、证人证言等。

起诉前围绕自己的主张收集相关证据非常重要。盲目起诉往往是“欲速则不达”,“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可能转移或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制造虚假债务。在起诉之前,最好不要打草惊蛇。先悄悄收集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如果知道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银行账户的存取款明细,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

四、尽量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离婚的痛苦必然会伤害到孩子。夫妻决定离婚后,要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他们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孩子即将考试的时候,尽量不要让他知道,以免对学习造成打击,寒暑假尽量通知。

即使孩子很痛苦,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淡化伤害。在告诉孩子的时候,可以采取委婉的方式,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了,你想跟谁走?”诸如此类,让孩子逐渐接受父母离异的事实。

孩子是无辜的,父母有义务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对于孩子来说,离婚后的父母还是自己的父母,不要让孩子陷入父母之间的两难境地。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也应该通过协商制定出解决方案,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等孩子长大了,可以听听他们对婚后生活安排的意见。

五、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问题,防止纠纷再次发生。

婚姻法只是规定了离婚的一些基本原则,大部分婚姻问题还是由道德规范来规范。但是婚姻关系是复杂的,和夫妻甚至更多人的生活都有一定的关系。单纯的协议离婚往往会留下隐患。

在律师参与下做出的离婚协议,可以对离婚问题做出更加理性、合法的解决方案,对孩子或财产等未来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约定,避免重大隐患。这样的约定可以减少冲突,甚至可能诱导离婚男女发展成没有冲突的好朋友。如果是诉讼离婚,律师代理的作用就更不用说了。

扩展信息:

离婚涉及的主要问题:

1.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离婚的法律限制。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怀孕时、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因此,对现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必须经现役军人同意;或者收集现任军人犯了重大错误的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4.抚养和教育孩子。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双方因哺乳期后抚养子女发生纠纷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负担一方抚养的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5.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参考:百度百科-离婚

参考:百度百科-婚姻法

离婚的第一步是什么?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民政局同意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与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达成协议时。,双方各自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本人亲自到原婚姻登记处填写夫妻离婚协议书内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民政部门给双方发放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耗时较长,但前提是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的所有事宜达成一致。这种离婚的概率低。如果法院不能就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只能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对于异地离婚的夫妻,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是本地人,原告只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等证据材料。被告不是本地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居委会出具,且居住满一年。开庭前法院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就变成正式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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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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