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怎么写(重婚案管辖权)

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怎么写(重婚案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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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件的职能管辖主要是指重婚案件应由哪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将重婚案件列为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被害人起诉的重婚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但对于一些法律规定不作为重婚处理的重婚行为,人民法院一般不受理自诉案件。必要时,可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如果涉及离婚,可以告知受害人向民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不起诉的重婚案件,应当根据1983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其职能管辖,即对于被害人不起诉但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者有关单位提出申诉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罪是指与有配偶的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重婚的合法有效证据

因为重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要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基本情况。提供的证据有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婚姻关系破裂证据、对方过错证据、财产证据等。但是,在取证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困难,所以律师建议:

重婚罪的若干法律规定

重婚罪是指与有配偶的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构成

1.重婚罪的构成:犯罪主体包括有配偶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的,以及无配偶而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该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已婚而与之结婚;犯罪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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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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