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纵容毒犯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公安纵容毒品犯罪分子,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一)包庇、纵容毒品犯罪分子的;
(二)体罚、虐待、侮辱戒毒人员等行为;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理缴获的毒品和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财物的。
戒毒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
戒毒康复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咨询和教育;
(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戒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正等多种治疗措施,并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标准;
(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品、医院制剂和医疗器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流失和滥用。
符合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可以通过本人申请和登记,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登记接受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信息应当报公安机关备案。
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有可能是公安纵容毒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咨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