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定义(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名)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定义(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名)

本文章主要讲述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

一、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什么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腐蚀性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客体要素

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要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客体是特定的,即能够造成严重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物品,包括:

(一)炸药,是指雷管、导火索、导爆管、非电爆系统等各种起爆装置,氯化汞、硝酸银、三硝基甲基铅、硝基化合物炸药、硝胺炸药、硝酸炸药、高能混合炸药、爆破剂等各种起爆炸药,以及火工品、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等。

(2)易燃物品,如汽油、酒精、液化气、煤气、氢气、薄膜等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等。;

(三)放射性物质,是指受到原子核裂变发出的辐射危害的物质,如镭、铀、钴等放射性化学元素;

(4)甲胺磷、磷化铝、砷、五氯酚、氯化钾、氰化钠、氧乐果、敌敌畏、敌百虫等有毒物质。;

(5)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等。爆炸物、易燃性、放射性、毒性和腐蚀性物质都具有双重属性。

2.客观要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来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腐蚀性物品的从业人员。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主观因素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过失或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违反《危险货物管理条例》,可能是由于过失,也可能是由于故意。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人员伤亡多;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质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将危险品带入列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名义托运危险品,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用航空法》第194条

公共航空空运输企业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运输危险品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空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这是上面小编对“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什么罪”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还为您提供了专业律师的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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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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