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失引起火灾的立案标准
最高法院对消防过失犯罪的严重程度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森林及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因火灾造成森林火灾,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应予立案,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人员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火烧林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严重案件。
另外就是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例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火灾和火灾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2.重伤10人或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烧毁30余户,直接财产损失共计50余万元;
5、防火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低于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给生产、教学和生活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轻微”,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烧毁15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共计25万余元;
4.过火林地面积超过2公顷。
二。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失火罪是有明确的立案标准的。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过失引发火灾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知识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