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要件(劫持航空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条件)

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要件(劫持航空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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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劫持船舶罪需要哪些罪名空

在我国法律中,劫持船舶罪空如下:

对象元素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有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也有破坏正常的航空空运输秩序的,但主要是前者。

客观要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空。首先,犯罪对象是飞行器空。如何理解航空空器件?立法上没有明确区分民航空设备和国家航空空设备。我们认为,根据《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关于本公约不适用于用于军事、海关或警察的航空器空的规定,只能指飞行中使用的民用航空器空。因此,即使劫持非民用航空器空装置(即本国航空器空装置),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属于国内犯罪,不应构成国际犯罪中的劫持航空器空装置罪,可以按其他犯罪处理。对于劫持非民用航空器空,即使是国内犯罪,也应当按照该条定罪处罚。

其次,飞机空必须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的。暴力是指直接攻击航空器空或采取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和自由的行为,使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或不能反抗的物理强制方法。比如劫持者携带匕首、枪支、炸药、雷管、雷管等。捆绑、殴打、杀害、伤害、爆炸乘客和机组人员(包括驾驶员、副驾驶、领航员、报务员、机械师、通信员、乘务员、空女生等)。胁迫是指以暴力为内容,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精神胁迫方法。如果劫机者对机组人员或乘客大喊,谁动就杀谁,动了就杀你,动了就立即引爆。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无法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其他强制方法。劫机是指犯罪分子根据自己的意志非法强行夺取或控制航空器空。比如改变飞机的飞行路线或者降落地点空。劫持航空器空的行为一旦实施即构成本罪;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航空器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它可以由中国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组成。比如外国人劫持飞机进入中国也构成劫持飞机罪空。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原则和基本精神以及法律的规定,任何人劫持我国飞机进入他国,我国仍有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管辖权,有关国家司法机关应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引渡规定予以配合。

主观因素

本罪主观上属于故意犯罪,但对犯罪目的没有要求。行为人劫持航空器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是有关国际公约所承认的,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缔约方所承诺的。所以那些以政治避难为名劫持飞机的人也应该被依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凡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或飞机严重损坏空者,处死刑。

二。劫持飞艇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空

区分既遂与未遂的关键是合理确定区分标准。关于这个问题,刑法学界有以下不同意见:

我,开始说吧。认为劫持航空器罪空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一开始就实施了劫持行为,无论行为持续时间长短,无论劫持航空器空的地点在哪里,都构成劫持航空器空罪的既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已经将犯罪工具带入航空器空并在准备开始劫机之前被抓获,从而未能实施劫机,才构成犯罪未遂。

2.目的。认为犯罪分子劫持飞机空的目的一般是为了逃跑。因此,行为人在开始劫机后,将飞机空劫持到其指定地点,劫机飞行成功,是犯罪的既遂。如果飞机空不能被劫持到预定的降落地点,就是犯罪未遂。

3.偏离理论。认为被劫持的航空器空在行为人开始劫机后飞出国家领土,即飞出国界,构成犯罪的既遂;否则就是企图。

4.控制理论。认为行为人在劫机后已经实际控制了航空器空,是犯罪的既遂,未能控制航空器空是未遂。

边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刑法规定,劫持航空器空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空的行为,不仅危及旅客人身、财产安全,而且危及航空器空的安全,以及航班的正常空欢迎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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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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