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房地产纠纷属于什么法(房产纠纷相关法律)

房地产纠纷属于什么法(房产纠纷相关法律)

本文章主要讲述房产纠纷法律知识大全(房地产法务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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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答: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吗?

答:买受人支付定金后,事后不想买房的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开发商不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能否作为买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是具体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构成要约。这种说明和承诺即使没有列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该是合同的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买卖的认购协议、订购、预订等预约合同转为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的约定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款的,该约定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赔偿损失?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

(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

(3)开发商延迟履行交房义务,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6.房屋损坏或损失的风险何时转移?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房屋的转移和占有应视为房屋的交付。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的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付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1)逾期付款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按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计算。

(2)房屋逾期交付使用的,在房屋逾期交付期间,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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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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