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婚姻家庭 没有继承人的房子怎么处理(没有继承人财产怎么处理)

没有继承人的房子怎么处理(没有继承人财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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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没有继承人的情况的知识,也会讲解一下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处理。如果你碰巧解决了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这个网站,现在就开始吧!

这篇文章的列表:

  •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
  • 2。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 3。遗产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4。简述继承人继承权的丧失
  • 5。如果没有继承人会怎么样
  • 6。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百二十七条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无论杀人动机是什么,都丧失了对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继承人失去的只是他所杀害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2)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求杀的目的一定是争夺继承权;继承人只是丧失了对有争议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继承人后来反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原谅的,可以恢复继承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过错继承人的继承权并非绝对丧失。(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产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未被继承也未被遗赠的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下:1。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被继承人虽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或所有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均无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简述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除正当防卫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其行为必须以剥夺被继承人的生命为目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是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但不是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的,不构成杀人行为。(2)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故意杀害其他同顺序继承人或继承顺序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被继承人表示不得继承所谓虐待,是指摧残或者折磨被继承人的身体或者精神。虐待罪是以情节严重为基础的,情节严重与否要根据客观情况来认定,即从虐待行为发生的时间、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来认定,而不是根据被继承人的主观故意来认定,因为从客观情况来看虐待行为被认为是严重的,但被继承人并不认为是严重的,所以不能说不能继承;但如果客观上不严重,但被继承人认为严重,剥夺了他的继承权,那么特留份制度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如果以被继承人的主观故意作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情节严重的限制性条件无异于形同虚设,并不是保护继承人的方式。(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的;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妨碍了遗嘱人的意思自由,严重侵犯了遗嘱人的意思自由权利。二、放弃继承权和丧失继承权的区别?放弃和失去继承权的最终结果是继承不发生,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取得被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继承人自己内心意思的真实表达;丧失继承权是《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判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这种剥夺是依法实施的,并不取决于被剥夺者的意愿。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分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时;继承的丧失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现形式为人民法院的判决。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只要他们真心放弃。丧失继承权,就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剥夺必须受到《民法典》第125条的严格限制,此外,继承人不能失去继承权。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分前或者诉讼期间收回,但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提出的理由判决;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继承权的丧失就无法改变。继承权不仅是自己放弃的,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被依法剥夺。这时候就相当于被动放弃了继承权,然后你就不能再享有对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了。这时候难免会对继承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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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继承人是什么感觉?

    1.无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没有指定继承人,也没有父母、配偶、子女和其他合法继承人;

    2.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将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死者

    有直接危及被继承人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2.为了争夺继承权,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为了获得更多的遗产甚至独占遗产,故意杀害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无论既遂或者未遂,也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对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未尽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或者经常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进行身体或者精神折磨的。这里的遗弃和虐待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将来确有悔改表现,被虐待或遗弃的人生前表现出宽恕,则不需要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为了获得更多的遗产甚至独占遗产,擅自篡改或者修改遗嘱内容,使遗嘱内容与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或者直接销毁遗嘱,严重侵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将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伪造、变造或者销毁遗嘱,侵害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严重,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对于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介绍就到此为止吧。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别忘了多找找没有继承人时遗产如何处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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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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