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问二婚遗产谁继承的问题。本文分析二婚遗产由谁继承,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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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一方死亡后的继承。
二婚一方死亡后的继承。
众所周知,法律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很多人对我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知之甚少,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方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二婚一方去世后的继承问题。
第二次婚姻一方死亡后的继承1
再婚夫妻死亡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配偶一方有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顺序为:(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27条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遗产:(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一方死亡后的继承问题2
再婚夫妻死亡后如何继承财产?
一般来说,再婚夫妻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都是可以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分割,属于死者的部分为可继承遗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不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占或者抢夺。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如无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没有表示到期的,视为放弃遗产。
第二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时,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一方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中,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割他人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有关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
(二)遗嘱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赠;
(5)遗嘱中未处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不得损害遗产的效用。不适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的方式处理。
第三十条配偶一方死亡后再婚的,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赡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赡养人承担公民生、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公民生、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没有继承又没有遗赠的遗产,属于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其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应当清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再婚夫妻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妻子为第一继承人。
第二次婚姻一方死亡后的继承3
第一,继承的房产多久可以出售?
转让之后。继承人继承房屋并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无限制出售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不动产继承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住房评估
首先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子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进行专业的价格分析和物业价格评估,确定准确的物业市场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名单、房屋原所有权人立的遗嘱(如有),同时提交遗嘱原件。部分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书。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必须到房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图纸,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填写不动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受理并出具回执。所有资料审核完毕后,发放变更后的所有人的房产证。
综上所述,似乎只要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房屋的新主人就可以出售房屋了。记住房产的继承登记首先要让相关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房屋面积测绘,最后办理继承登记。
二婚死亡继承的继承法是什么?
第二次婚姻死亡的继承情况如下:
1.再婚夫妻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都是可以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分割,属于死者的部分为可继承遗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所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7条
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一方死亡后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第二次婚姻一方死亡后的继承方式如下:
1.一方再婚后,只要依法与另一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与另一方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生前未留下有效遗嘱的,其法定配偶有权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参与法定继承程序的分割;
2.被继承人生前未留下有效遗嘱,死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割其遗产;
3.分割的原则是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丧偶的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的,有权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的法定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1条
遗产继承始于死者死亡之时。
如果几个有血缘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时间难以确定,则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还有其他继承人,如果有不同代,推定长辈先死;同代的推定同时死亡,互无继承。第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关于二婚继承的介绍就到此为止吧。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别忘了多查一些二婚继承和二婚继承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