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六条: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第二,合理行政原则;第三,正当程序原则;四是高效便捷原则;第五,诚实守信原则;第六,权责一致原则。[h/]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中国的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行政机关遵守现行法律和法律授权的活动。
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应当有合理的依据,禁止行政主体的任意性和独断性。
正当程序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方面,即行政效率原则和方便当事人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和行政承诺应当兑现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责任行政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行政机关遵守现行法律和法律授权的活动。首先,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1 .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贯彻和执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开展活动。
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第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得到立法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以称为“法定权限”。行政法中,适用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规则不同,其违法性的判断标准也不同。前者是“无法律即无行政”——后者是“无法律明文禁止的自由”,两者大相径庭。二是未经立法条文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的行政行为(以行政处罚、强制为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强加义务的行政行为。这一原则决定了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的不同标准。
对于相对人来说,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止;就行政主体而言,其行为往往是违法的,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当然,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还包括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滥用职权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2)合理行政原则主要是指行政行为应当有合理的依据,禁止行政主体的任意性和任意性。
最起码的合理性是,行政行为应该是一个具有正常理性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适当,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伦理。规范性行政合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公平正义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徇私,不歧视。违反这一次原则表现为歧视性待遇,同样的情况,不同的待遇;不同的情况,一样的待遇。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违反这一次原则,表现为不考虑该考虑的,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的、适当的;应当避免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有必要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就应当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
违反这一次原则,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所针对的对象不相称,“高射炮用来打鸟”,“杀鸡”用来杀牛刀。(3)正当程序原则包括以下三个子原则:一是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管理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5章38条。它是我国第一部调整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仍然举足轻重。二是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在作出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决定时,应当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听证。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与行政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有两个基本内容:一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二是遵循法定时限。二是方便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不增加相对人的程序负担,处处为相对人着想,方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理相关事项。(5)诚实守信原则有三个子原则: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性原则,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可信。
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二是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分为合法性基本原则和合理性基本原则。【法理分析】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包括:1。依法行政的原则;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3.越权和无效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5、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合理性原则包括:1 .正当程序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正原则;4.行政公平原则。
行政处罚是行政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治的两个重要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从当前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实践来看,特别是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相对人投诉不断增多来看,一些药品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合法性原则,而合理性原则却不同程度地被忽视,导致刑罚适用严重失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