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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财产继承(婚姻法财产继承顺序)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第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

婚姻法对夫妻之间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的继承权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

一、合法配偶身份是夫妻继承权的前提。

二、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仍享有夫妻继承权。

第三,夫妻相互继承财产时,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财产的范围,防止遗属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第四,我国实行有限继承制度。继承遗产时,应当缴纳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税款和债务的缴纳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五,夫妻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和父母的,一般应当由未亡配偶按照平分的原则与其共同继承;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后代应当代位继承。

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未亡配偶另行继承。
第六,《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将必要的遗产份额留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当然也包括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新婚姻法对继承有哪些规定?

1.《民法典》对继承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主要是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执行人。继承人不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

如无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捐赠的表示。没有表示到期的,视为放弃遗产。在我国,民法典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置和分配大致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分财产是指划分属于个人的共同财产份额。

除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时,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财产,剩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中,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割他人财产。(二)关于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2.债务清偿原则(1)有限清偿原则(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3)遗赠的执行不影响债务的清偿。《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遗赠的执行,不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分割后,债务仍应清偿。(5)债务不影响保留份额。《民法典》第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受债务清偿的影响。二。遗产的分割遗产的分割原则(1)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继承的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继承。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继承。

遗产继承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法律问题。除了继承,婚内继承在我国也是存在的,比较复杂。无论如何,在继承之初,首先要对财产进行分析,也就是把共同财产中属于一个人的部分分离出来。

新婚姻法中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继承顺序1、首先要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要按照遗嘱执行。2.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确定谁可以做继承人。

继承人处于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分性别,继承权平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平等;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二。遗产分配(一)法定继承原则是指确定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遗产份额的基本标准。《继承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相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遗产。本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平等。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照顾,而一旦具备这两个条件,就应该得到照顾。(2)将遗产分配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时,可以多分,但不应多分,这不是强制性的。

(3)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遗产,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分割或者少分割遗产:继承人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平分。(2)遗嘱分配和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按照遗嘱办理继承:1。没有遗留支持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虽然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情况下,遗产中未涉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部分才可以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了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产生法律效力。3.立遗嘱人没有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有资格继承。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立遗嘱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不适用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

(3)遗赠分配遗赠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既要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要求,又要符合继承法的特殊规定。有效的遗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财产。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生效时,受遗赠人必须存在,不能死亡。

为使遗赠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的意思,否则视为放弃。《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2021年1月1日实施)6868继承权男女平等。作为额外收入,我们应该理性客观地对待遗嘱。

为了继承,家庭成员疏远,闹上法庭,不算亲情丧失。现在很多家庭已经是独生子女了,很少有这样的问题。新婚姻法规定了财产继承顺序。如果当事人联系不上,详情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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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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