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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1、划分依据: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1] 2、评定标准:4.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解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伤残评定标准:
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评定。
1。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略有限;
B .工作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交能力略有限。

[1]
2。评价标准:
4.10.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可通过药物控制,但脑电图改变为中度以上;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面或半面浅层感觉游离缺失;
H .一肢完全感觉丧失
I .节段性完全感觉丧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头面部损伤:
a .一只眼视力低下为1级;
B .一眼睑下垂或变形;
C .中度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泪溢症状;
e .眼内异物残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颗以上;
一、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颗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重度听力障碍;或双耳中度听力障碍;
m .一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变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大于6cm2或面部线疤超过10cm
P .面部小疲劳痕(或色素明显变化)面积大于15cm2
Q .头皮没有超过40cm2的头发;
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大于6cm2,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骨及软组织缺损大于8立方厘米。
4.10.3脊柱损伤:
A .颈椎或腰椎畸形恢复,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异常愈合轻微影响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压缩性骨折三分之一以上。
4.10.4颈部损伤: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能力丧失10%以上;
B .轻微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瘢痕面积超过20cm2。
4.10.5胸部损伤原因:
A .女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骨以上骨折;或2根以上肋骨缺失;
C .肺破裂的修复;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损伤因素直接造成的原发损伤和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依据,进行综合分析鉴定。
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应当以损伤发生时的损伤为基础,以损伤后果为补充进行鉴定。
以组织器官外观损伤或功能障碍为鉴定依据的,鉴定应以损伤后果为主,以当时损伤为辅,进行全面鉴定。

鉴定时机
若以原发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可在损伤后进行鉴定;以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应当在损伤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组织器官外观损害或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应当在损伤后90日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原发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应说明可能产生的后遗症,必要时应进行复查和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损伤应在临床治疗结束后或损伤稳定后进行鉴定。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基于目前的信息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仔细参考!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交通事故伤残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一是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第二,伤残与意外伤害的关系。

第三,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和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工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危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指南1。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结束后,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法院申请伤残鉴定。2.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1。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患者应在受伤初期和治疗期间准备X线和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评价材料不足的,到评价时间前不予受理。骨折、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估。

如果自己鉴定了,对方不认可,打官司的话,可能需要重新鉴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先去(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部门领取工伤申请确认表,详细填写表格,包括要求公司盖章同意工伤认定。2.因工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代理人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在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的鉴定,应当在疾病发生后、治疗结束前提出。

3、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等级评定等鉴定,按照有关规定时限提出申请。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鉴定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的,鉴定人应当已经完成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鉴定人应当已经完成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重伤的,也可以由社保部门介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受伤人员可以获得因工伤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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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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