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持有暴恐音视频犯罪依据(暴恐视频拘留)

持有暴恐音视频犯罪依据(暴恐视频拘留)

本文章主要讲述男子下载割头等暴恐音视频被拘,哪些情况下构成恐怖犯罪;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

1.当一名男子因下载割喉等恐怖主义音视频被拘留,什么情况下构成恐怖主义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加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迫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和标志的;

(四)为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帮助和便利的。

恐怖主义性质的行为具体分为:

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

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迫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宣扬恐怖主义的服装、佩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标志的;

3.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组织的;

4.为恐怖组织、恐怖人员、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训练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动力、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和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动。

第二,事件。

济南警方最近调查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为寻求刺激,犯罪嫌疑人王多次非法登录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斩首、ISIS战斗场面等与暴力恐怖有关的音视频。这也是济南查处的首例此类案件。

近日,经缜密工作,济南市公安局相关民警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违法人员王抓获并行政拘留。此案是济南公安机关查处的第一起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王成为济南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第一人。

4月20日,济南公安得到一条线索:长清区石庄村人王某多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涉恐音视频。济南警方启动反恐侦查打击合成作战机制,提前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工作。

4月21日,办案民警采取措施将王某抓获。经审查,该男子称,自去年2月起,通过观看电视新闻报道ISIS恐怖事件,对恐怖主义音视频产生好奇,为个人寻求刺激和缓解压力,多次通过百度搜索并非法登录境外网站观看、下载斩首、ISIS战斗场面等恐怖主义音视频。

4月2日至7日,该男子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了4段涉恐视频。

鉴于王的行为,长清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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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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