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被告人提出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材料和线索怎样核实(刑事案件证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

被告人提出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材料和线索怎样核实(刑事案件证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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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提出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材料和线索怎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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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自首、立功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材料和线索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也可以自行调查核实。发现遗漏罪行或者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侦查。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四十九条

二、量刑的特点有哪些

1、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2、量刑的客体是犯罪人。量刑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的问题。因此,只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才是量刑的客体。

3、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再确定刑罚的活动。因此,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自首、立功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材料和线索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也可以自行调查核实。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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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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