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
对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再如夫妻一方获得的代表着优胜者荣誉的奖章、奖牌、奖杯、带有明显纪念意义的奖品等,因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应归获得该荣誉的夫妻一方个人特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荣誉获得者因此所获得的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婚姻当事人的财产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多少年,个人财产一直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进行转化。当然,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只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它就属于单方所有,并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就算夫妻将来离婚了也是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财产分配中区。关于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的范围或是个人财产的认定有疑问,应该要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