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如何确定婚前财产
1、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书面约定,不然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属于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什么
1、需要公证协议的双方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个人身份的证明:如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证人的未婚证明(证明通过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是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求拿上结婚证;
(2)和协议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就像房产证、还没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合同和付款发票;通过双方商量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
2、上面的材料准备好后,需要双方本人共同去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填好公证处的申请表格。让他人代理或者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将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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