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这些法律知识,咱们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有哪些)

这些法律知识,咱们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有哪些)

这些法律知识,咱们应知应会 9月2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城市进行时·政法…

这些法律知识,咱们应知应会
9月2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民法“典”亮生活》特别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高利坪律师事务所 王云霞 律师,以案说法,和您一起关注:《民法典》时代下老百姓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三)。

这些法律知识,咱们应知应会
王云霞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高利坪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些法律知识,咱们应知应会
案例1:小美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给她,这让她感到困扰、反感,上司的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属于性骚扰,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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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小张是网络主播,一直使用“某光光”为其网名,经过几年努力“某光光”已经被广大网络用户熟知,小张的“网名”受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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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小张是一名IT宅男,平时喜欢闷在家里用AI换脸技术伪造同事的脸恶搞以打发时光,小张的行为是否侵权?

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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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某化妆品商家希望使用某佳琦的声音如“Oh my god,买它买它”来招揽顾客,知名网络主播具有高识别度的声音可以随便拿来用吗?

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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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某爽代孕弃养的案例给广大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民法典》为人体基因、胚胎研究确立了哪些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案例6:一对年轻夫妻为情人节应不应该给老婆买花发生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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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小美怀孕后为了家庭和孩子辞去了正处于上升期的工作,在家担任全职太太相夫教子,几年后丈夫嫌弃小美黄脸婆提出离婚。离婚时,为家庭付出更多的小美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有的。

《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财产,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以前的《婚姻法》对于全职太太离婚时的补偿规定,只有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条件下,一方因付出较多义务才有权请求另一方补偿。这一条的可操作性较低,因为在我国很少有夫妻会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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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小张和小王感情不和离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女,女儿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双方都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办?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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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老高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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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老王去世后,有人在网上对其侮辱诽谤,家属能否维权?

可以。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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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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