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谓“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你永远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到底是哪个先来。我不害人,至少也不能莫名其妙被人害吧,所以提前知晓一点法律小常识就必不可少了。
1.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①侦查机关的侦查监督。②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③法院的审判阶段。
2. 刑事责任年龄也分为三个阶段:①不满14周岁,为完全无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送少管所进行管理帮教)。②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责任年龄,对法定的8种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③16周岁以上,为完全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能判处死刑的三种情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子女犯罪,父母有包庇行为,不构成包庇罪。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5. 与不满14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不管对方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6.财产和轻伤可基于被害人承诺免于刑罚,但重伤和死亡的被害人承诺无效。
比如,我新买了一部手机,我让你把它砸了,不要你赔偿,你如我所愿砸了这台手机,我无法追究你损坏我财物的责任。再比如,我让你给我几巴掌,事先和你说好,不要你承担责任,你一巴掌下去,在我脸上留下一道深红的手掌印,你再一巴掌,我鼻血直流,你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我觉得不过瘾,于是又让你给我一巴掌,事先说好,就算把我打死了也不让你负责,你眼也不眨果真再一巴掌下来,把我打成植物人或者把我打死了(可能你练过如来神掌吧),抱歉,你依然构成犯罪,重伤和死亡的被害人承诺是无效的。
7.男人强奸男人不构成强奸罪,但可构成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若侵犯对方的人格尊严或名誉的,或构成侮辱罪;若致人死亡,也是有相应罪名的,所以不要以为钻了点法律空子,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哈。
女人强奸男人也不构成强奸罪,但构成猥亵罪。
至于男人强奸女人,那就自不待言了。
8.男人以花言巧语或利用各种承诺骗女人发生性行为,或者被上级领导“潜规则”,就算最终那个男人“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也不构成强奸罪(所以千万不要把性作为交易,最终人财两失也找不到地方说理)。
9.世纪难题:当你女朋友与你妈妈同时掉入水中,你先救谁?很肯定的告诉你,先救你妈妈,因为你对你妈妈具有法定救助义务,而女朋友是道德义务,若不救你妈妈,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注:是女朋友而不是妻子哈,若是妻子那也具有法定救助义务了)。同样的道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时,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否则也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见过一些说浑话的人说:我自己的孩子,我自己的肉,我想救就救。好的,那你还是祖国妈妈的孩子,祖国妈妈对你也是“想关就关”。
10.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病处于发作状态,无责,不需要负刑事责;若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状态正常,则应负刑事责任。
11. 醉酒状态下的人的刑事犯罪责任: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被定性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故意引发自身病理性醉酒从而实施犯罪目的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利用他人病理性醉酒从而达到自己犯罪目的的,成立犯罪,为间接正犯。
12. 吸毒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藏毒、运毒、贩毒等才是犯罪,但是吸毒被抓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13. 嫖娼也一般也不构成刑事犯罪,被抓仍然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但是嫖宿幼女(未满14周岁的少女)是构成强奸罪的。懂点法少吃亏——你不得不知的刑法小常识(刑法小常识)
14. 结婚是靠领证,而不是靠办婚礼,办了婚礼没领证,然后与另外的人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罪,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看属于是同居关系,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早在1994年2月1日就已经被废除了。但是顺序如果调转一下,就不一样了哈,你先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然后又与另一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或者与另一人又领取了结婚证,此时则构成重婚罪。
15.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但犯罪一定是违法了。
16.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所以我们会经常看到,审判中把站在被告席上的人,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仅是嫌疑而已,是否构成犯罪,以法院最终宣判为准)。
因为时间关系,刑法方面暂时先写这么多哈,后面有时间再慢慢补充,民法方面的小总结,后面有时间也会跟大家谈一谈哈。